各分团委:
根据自治区团委《 2020年度“学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投身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主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全校团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投身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成果转化为努力学习、干事创业、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勇担新时代青春责任,不断汇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青春力量。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以团支部为单位,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并结合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2021年度团员团籍注册同步开展。
四、主要环节
1.扎实开展会前学习。请各分团委于2020年12月24日组织全体团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 2 个必学篇目:(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闻通稿);(2)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通稿)。2 个选学篇目:(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重点是总则、第一章团员、第七章团的纪律);(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会学习篇目汇编》已发至分团委书记邮箱)。
要求:每个团支部至少组织团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学习形式可按照主题团日流程规范开展,可以邀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学生党员、班主任、党员教师或三进两联一交友老师参加指导)。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紧扣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投身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主题,每名团员联系个人实际,重点围绕 3 个方面撰写对照检查:(1)谈变化: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给自己和家人以及家乡带来了哪些变化和感触;(2)谈感恩:新疆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总书记心系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领袖情怀,应该如何更加坚定的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3)谈展望:对照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如何积极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具体实践,成就青春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对照检查材料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本人签字、注明时间,会前须经团支部书记或上一级团组织负责人审核。对照检查态度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应责令修改或重写。对照检查材料在组织生活会后存档。
3.以团小组为单位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鉴于我校每个团支部团员人数都较多,在2020年12月25日—30日之间请各学院团支部以团小组为单位,组织组内团员依次发言作对照检查、自我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会后由团小组长进行汇总形成团小组对照检查材料。
4.组织示范引领。请各分团委于2020年12月26日择优选取1个班级团支部,精心准备,严格把关,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组织本学院各班级团支部书记观摩学习,严肃认真进行点评,直面突出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实现以点带面。各分团委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参加示范性主题组织生活会的地点上报校团委,届时校团委将进行督导。
5.规范严肃开好组织生活会。在充分学习讨论、团员撰写对照检查并经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各学院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团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合格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召开,应严格按照基本流程(附件1),同步开展团员民主测评投票(附件2),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团支部书记以普通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接受团员监督。组织生活会应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学院团支部较多的,可邀请党员教师到会指导。会后,团支部书记认真填写主题(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详见团支部工作手册78页),团员评议结果记入年度教育评议结果栏。
6.做好团员评议结果应用。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团支部综合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各分团委批准。“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结果要作为2021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根据评议结果,给予团员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分团委批准。过去一年未受过团内纪律处分的,一般不宜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2020年新发展团员参加评议和注册。
五、工作要求
1.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开好组织生活会是全面从严治团、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分团委书记要带头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发现的浮于表面、弄虚作假、装样子、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要坚决处理,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严肃性。
2.把握时间进度。计划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务必于此时间前完成。根据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情况,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2021 年度团员团籍注册,在团员证年度团籍注册栏统一加盖注册章。团籍注册章使用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青团员团籍注册章使用规范》。团委将在2021年1月8日对各团支部抽查,严抓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
3.上交材料要求。各分团委须将附件5于2020年12月25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xjgcxytw@163.com;附件3、附件4的复印件于2021年1月9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xjgcxytw@163.com,纸质版开学后交校团委组织部(C107)报备。
附件:
1.“学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投身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主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
2.202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3.2020年主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上交情况
4.2020年团员教育评议优秀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
5.2020年示范性主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共青团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