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中央组织
发布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那么,同学们,你们知道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吗?

 

团章第十八条中规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中也提到: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同学们,你们学会有关团的中央组织的相关知识了吗?让我们通过一道测试题来考考大家吧!

 

通过对民主集中制的了解,相信同学们对共青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那么,就用一道课堂小测验来测试一下大家是否了解清楚了吧!


课堂小测试:


下列选项中不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A:任意改动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B:选举中央委员会

C:修改团的章程

 

公布上期答案,答案选A。(相信认真学习网上团课的同学们都答对了)本期答案,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