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浏览次数:



新工院团发202416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做好2024-2025学年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置原则

(一)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支部。团支部原则上以自然班为单位成立。

(二)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支部委员会成员可通过选举连任。

(三)支部委员设置原则。团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和纪律委员1人。全面推行实施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党员在基层一线为党做青年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机制,有学生党员的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

二、2021-2023级团支部换届工作

(一)对象范围

2021级-2023级的团支部(含专科生、本科生)。

(二)换届程序

1.团支部换届工作原则上于每年9月进行,团支部需事先向所在学院团委请示,并取得批准。(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下一届委员会的组织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人数及产生办法,需要报请同意的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上级团组织审核后予以批复。)

2.团支部需召开团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选举后,团支部要尽快将选举情况,包括到会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得票数、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审批。新老委员会的工作需要做好交接、选举会议记录和选票等材料需要妥善保管。新成立的委员会要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订工作计划。

4.团支部换届工作流程请于9月15日前全部完成。请各基层团支部将选举、换届结果上报各分团委,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将最终结果上报至校团委。

5.“智慧团建”系统信息更新。在支部换届工作完成后,团支部原管理员或系团委管理员应当及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的职务任免和管理员信息变更工作。

三、2024级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

(一)对象范围

2024级新生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

(二)团支部的设置要求

团支部设置一般以班级为主,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团员不足3人的,应当成立联合团支部。

(三)团支部的成立程序

1.团支部的成立,一般由班级向所在学院分团委提出申请,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分团委也可以直接作出在班级成立团支部的决定。在研究和批复中,学院分团委要统筹安排团员大会。

2.学院分团委审批同意后,班级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

3.团员大会召开后,团支部应当在1个月内,向所在学院分团委递交选举结果报告。团支部成立批复和选举结果由所在学院分团委报校团委备案。

4.团员大会召开后,各学院分团委和新生团支部应当在1个月内,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相关信息。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及相关要求

1.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2.2024级新生团支部全面推行班团一体化运行、协同工作机制,结合支部实际,设团支部副书记,由班长兼任。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兼任班委会其他委员。

3.团支部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团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团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团员大会和学院分团委报告工作。团支部副书记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团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团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全体团员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酝酿提名,确定候选人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支部委员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

6.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所在学院团委批准,也可以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7.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守请示报告制度。换届或组建选举工作全过程应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分团委应将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选举视为调动团员积极性,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的重要契机,理顺班团关系,突出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动员德才兼备者投身到团支部建设中,增强团支部活力和战斗力。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基层团支部及新生团支部组建选举纪律。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团的支部委员会的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四)请各分团委指导各基层团支部按时完成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9月27日18:00点前将团支部书记签字后的《基层团支部换届(组建)情况报告》(附件1)一式一份、分团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基层团支部换届(组建)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学工楼212办公室),同时将换届(组建)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GCXYTW@163.COM,邮件命名为“某某学院+团支部2024-2025学年换届(组建)情况统计表”。


附件1:基层团支部换届(组建)情况报告

附件2:基层团支部换届(组建)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