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院团发〔2024〕17号
关于开展新成立学生社团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全校师生:
学生社团是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新疆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细则》,现决定开展新疆工程学院新成立学生社团申报和审批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数量
学生社团类型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按照学生社团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人数4%的要求,本轮申报成立的学生社团不超过3个(含3个)。
二、申报条件
1.由学校在籍在册学生20人以上联名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 质相符,与自身宗旨相符,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民族团结、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社团全称须冠以“新疆工程学院xx协会/社团”,社团组织正式活动或公开发放宣传品须使用全称。
3.社团须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社团成立必须有至少1名能够指导社团日常工作的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社团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6.社团类型为学术科技类的,前期应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7.学生社团负责人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50%以内。
三、申报流程
(一)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即日起至9月30日)
成立申报的学生社团,请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社团章程、社团成立申请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各发起人信息登记表等(见附件)。
以上材料在准备时,需先行提交至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进行初审。有涉外背景的学生社团还需经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同意。材料准备齐全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提交学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文件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JGCXYTW@163.com。
(二)社团申报材料复核(10月1日—10日)
校社团管理部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对提交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筹备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三)社团成立评议(10月20日前)
校团委将通过复核的学生社团材料上报至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由评议委员会对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进行评议,确定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四)结果公示(10月25日)
评议委员会评议后,将面向全校公布准许成立的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学生社团成员须在公示期结束后方可以社团名义开展2个月的试运行。
四、注意事项
1.结果公示将通过校团委公示栏、“工院好青年”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公示;
2.拟成立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及时通过上述新媒体渠道了解社团成立相关信息,届时社团管理部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发送通知;
3.如有上交虚假材料的学生社团将不予成立。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团委联系。请参与申报的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加入QQ群(群号:965613705)进行咨询,相关后续通知也会在群中发布。
联 系 人:阿老师 15899116826
陈同学 15822970807
附件:1.新疆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新疆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3.新疆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4.新疆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各发起人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