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在各族青年学生中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升旗仪式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针对我院的升国旗仪式,特作如下规定:
一、 升旗时间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除寒暑假、恶劣天气或其他安排可不举行外)早晨9:30(京时)举行。
2、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另行举行升旗仪式。
二、 升旗程序
1、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学生在国旗杆前广场集合,按指定区域,以系部、班级为单位列队。全体立正,全场肃静。
2、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3、出国旗(出旗手持国旗齐步转正步走向升旗台,经国旗班护旗队至升旗台前交升旗手,由升旗手将国旗绑在旗杆上)。
4、升国旗、奏国歌 (升旗手升国旗,全体学生行注目礼)。
5、仪式结束、有序退场。
三、 升旗仪式要求
1、国旗班
(1)由校国旗班负责国旗升降。
(2)每次升旗,提前20分钟到达操场,升旗手检查旗绳是否理顺、能否顺滑地拉动,出旗手、护旗手在规定位置站立,做好升旗的一切准备。
(3)升国旗时,国旗班全体人员按要求着统一升旗军装,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听从口令,按规定的队形、动作、程序升旗。全体成员应精神饱满、斗志昂扬、步伐刚劲有力、动作舒展、节奏感强,要体现出军人的庄严气质和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
2、学生
(1)星期一为学校规定的升旗仪式日,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学生应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2)星期一早上9:30分,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学校国旗杆前广场列队,以系(部)为单位站一个方队,每个方队由系(部)辅导员和各班主任共同负责在指定的位置站立,并列队整齐。各班班长站在队伍的前面。
(3)举行升旗仪式时,队列整齐。出国旗时,全体同学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升国旗、奏国歌时,端正肃立,目送国旗升起(行注目礼);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
(4)升旗仪式奏国歌时,所有因故迟到人员就地肃立,待国歌演奏完毕后归队。
(5)升旗仪式结束后,系(部)按秩序退场。
(6)学校组织人员对各班升旗仪式情况进行考评。确实因病或要事无法按时参加升旗仪式的应向班主任及系(部)辅导员老师请假。无故一次不参加升旗仪式的,进行班内点名;无故两次不参加升旗仪式的,进行系(部)内点名批评;无故三次不参加升旗仪式的,将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四、 组织分工
党委宣传部:保障音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国旗献词。
学生处:安排学生队伍的排列方阵,并对学生升旗仪式情况进行考评。
团委:组建、训练、管理国旗班;负责旗杆、旗绳检修;组织国旗班升降国旗。
各系(部):组织本系(部)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整理学生队列及合理安排退场,管理学生纪律。
五、南昌路、天津路、北京路校区参照执行。
共青团新疆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